公开庭审护航环境资源保护
为切实履行好法院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职责,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法庭职能作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提升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促进襄汾县经济社会全面绿色发展,2024年6月5日上午9时,襄汾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田某某、张某盗掘古墓葬罪、倒卖文物罪一案。庭审过程中,被告人田某某、张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部分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审理。
判后释法显成效
庭后,合议庭结合文物保护的重大意义、被告人犯罪行为性质的严重性等向被告人释法明理,并进行警示教育,本案将择期宣判。
普法宣传
共建美好绿色家园6月5日下午,襄汾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海建、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石文辉、法官万丁毓组织环境资源审判庭全体干警先后到襄汾县河东文体广场和山西中升钢铁有限公司开展以“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为主题的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活动。

企业普法


本次普法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单宣传册、海报6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30余次,在提升群众和企业环境保护法治意识的同时,也引导群众和企业做环境保护的倡导者、行动者和宣传者,积极保护生态环境,守护绿水青山。
行动始于足下
绿色未来可期保护环境,不止今日。保护生态环境,共建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中国,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责任,更要体现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生态环境关乎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下一步,襄汾法院将立足环资审判职能,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大局,持续增强做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不断创新审判工作机制,以普法宣传为依托打好生态环境保护和法治宣传“组合拳”,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提供强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让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最普惠的福祉。(杜俊宝 孙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