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环境出版集团及所属杂志未配备喷涂有“中国环境监察”“环境保护”“环境教育”字样和标识的工作车辆,也未授权任何社会单位和个人喷涂上述字样和标识。
2.中国环境出版集团及所属期刊未在任何地方设置“某某杂志地方工作站”。
3.中国环境出版集团及所属期刊未授予任何非本单位人员从事新闻采编活动。
4.中国环境出版集团及所属杂志未组织任何涉及中央环保督察、企业环境违法及其他负面信息的采访报道活动。
5.中国环境出版集团及所属期刊严禁任何人员以期刊及新媒体平台曝光负面信息为由,要求企业等单位做广告、提供赞助、订购期刊等。
以上行为均与中国环境出版集团无关。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上述活动都是对中国环境出版集团权利的严重侵犯,我集团将采取措施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涉上述违规问题线索,可通过拨打举报电话010—67112765进行反映,或将线索材料发送至举报邮箱zhangying@cesp.cn。涉嫌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中国环境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8日